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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列传· 卷三十八

  朱异 贺琛

  朱异,字彦和,吴郡钱唐人也。父巽,以义烈知名,官至齐江夏王参军、吴平 令。异年数岁,外祖顾欢抚之,谓异祖昭之曰:“此儿非常器,当成卿门户。”年 十余岁,好群聚蒲博,颇为乡党所患。既长,乃折节从师,遍治《五经》,尤明 《礼》、《易》,涉猎文史,兼通杂艺,博弈书算,皆其所长。年二十,诣都,尚 书令沈约面试之,因戏异曰:“卿年少,何乃不廉?”异逡巡未达其旨。约乃曰: “天下唯有文义棋书,卿一时将去,可谓不廉也。”其年,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 比廷尉。敕付尚书详议,从之。旧制,年二十五方得释褐。时异适二十一,特敕擢 为扬州议曹从事史。寻有诏求异能之士,《五经》博士明山宾表荐异曰:“窃见钱 唐硃异,年时尚少,德备老成。在独无散逸之想,处暗有对宾之色,器宇弘深,神 表峰峻。金山万丈,缘陟未登;玉海千寻,窥映不测。加以珪璋新琢,锦组初构, 触响铿锵,值采便发。观其信行,非惟十室所稀,若使负重遥途,必有千里之用。” 高祖召见,使说《孝经》、《周易》义,甚悦之,谓左右曰:“硃异实异。”后见 明山宾,谓曰:“卿所举殊得其人。”仍召异直西省,俄兼太学博士。其年,高祖 自讲《孝经》,使异执读。迁尚书仪曹郎,入兼中书通事舍人,累迁鸿胪卿,太子 右卫率,寻加员外常侍。

  普通五年,大举北伐,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遣使请举地内属,诏有司议其虚实。 异曰:“自王师北讨,克获相继,徐州地转削弱,咸愿归罪法僧,法僧惧祸之至, 其降必非伪也。”高祖仍遣异报法僧,并敕众军应接,受异节度。既至,法僧遵承 朝旨,如异策焉。中大通元年,迁散骑常侍。自周舍卒后,异代掌机谋,方镇改换, 朝仪国典,诏诰敕书,并兼掌之。每四方表疏,当局簿领,谘询详断,填委于前。 异属辞落纸,览事下议,纵横敏赡,不暂停笔,顷刻之间,诸事便了。

  大同四年,迁右卫将军。六年,异启于仪贤堂奉述高祖《老子义》,敕许之。 及就讲,朝士及道俗听者千余人,为一时之盛。时城西又开士林馆以延学士,异与 左丞贺琛递日述高祖《礼记中庸义》,皇太子又召异于玄圃讲《易》。八年,改加 侍中。太清元年,迁左卫将军,领步兵。二年,迁中领军,舍人如故。

  高祖梦中原平,举朝称庆,旦以语异,异对曰:“此宇内方一之征。”及侯景 归降,敕召群臣议,尚书仆射谢举等以为不可,高祖欲纳之,未决;尝夙兴至武德 阁,自言“我国家承平若此,今便受地,讵是事宜,脱致纷纭,悔无所及”。异探 高祖微旨,应声答曰:“圣明御宇,上应苍玄,北土遗黎,谁不慕仰?为无机会, 未达其心。今侯景分魏国太半,输诚送款,远归圣朝,岂非天诱其衷,人奖其计! 原心审事,殊有可嘉。今若不容,恐绝后来之望。此诚易见,愿陛下无疑。”高祖 深纳异言,又感前梦,遂纳之。及贞阳败没,自魏遣使还,述魏相高澄欲更申和睦。 敕有司定议,异又以和为允,高祖果从之。其年六月,遣建康令谢挺、通直郎徐陵 使北通好。是时,侯景镇寿春,累启绝和,及请追使。又致书与异,辞意甚切,异 但述敕旨以报之。八月,景遂举兵反,以讨异为名。募兵得三千人,及景至,仍以 其众守大司马门。

  初,景谋反,合州刺史鄱阳王范、司州刺史羊鸦仁并累有启闻,异以景孤立寄 命,必不应尔,乃谓使者:“鄱阳王遂不许国家有一客!”并抑而不奏,故朝廷不 为之备。及寇至,城内文武咸尤之。皇太子又制《围城赋》,其末章云:“彼高冠 及厚履,并鼎食而乘肥,升紫霄之丹地,排玉殿之金扉,陈谋谟之启沃,宣政刑之 福威,四郊以之多垒,万邦以之未绥。问豺狼其何者?访虺蜴之为谁?”盖以指异。 异因惭愤,发病卒,时年六十七。诏曰:“故中领军异,器宇弘通,才力优赡,谘 谋帷幄,多历年所。方赞朝经,永申寄任。奄先物化,恻悼兼怀。可赠侍中、尚书 右仆射,给秘器一具。凶事所须,随由资办。”旧尚书官不以为赠,及异卒,高祖 惜之,方议赠事。左右有善异者,乃启曰:“异忝历虽多,然平生所怀,愿得执法。” 高祖因其宿志,特有此赠焉。

  异居权要三十余年,善窥人主意曲,能阿谀以承上旨,故特被宠任。历官自员 外常侍至侍中,四官皆珥貂,自右卫率至领军,四职并驱卤簿,近代未之有也。异 及诸子自潮沟列宅至青溪,其中有台池玩好,每暇日与宾客游焉。四方所馈,财货 充积。性吝啬,未尝有散施。厨下珍羞腐烂,每月常弃十数车,虽诸子别房亦不分 赡。所撰《礼》、《易》讲疏及仪注、文集百余篇,乱中多亡逸。

  长子肃,官至国子博士;次子闰,司徒掾。并遇乱卒。

  贺琛,字国宝,会稽山阴人也。伯父蒨,步兵校尉,为世硕儒。琛幼,蒨授其 经业,一闻便通义理。蒨异之,常曰:“此儿当以明经致贵。”蒨卒后,琛家贫, 常往还诸暨,贩粟以自给。闲则习业,尤精《三礼》。初,蒨于乡里聚徒教授,至 是又依琛焉。

  普通中,刺史临川王辟为祭酒从事史。琛始出都,高祖闻其学术,召见文德殿, 与语悦之,谓仆射徐勉曰:“琛殊有世业。”仍补王国侍郎,俄兼太学博士,稍迁 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参礼仪事。累迁通直正员郎,舍人如故。又征西鄱阳 王中录事,兼尚书左丞,满岁为真。诏琛撰《新谥法》,至今施用。时皇太子议,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驳之曰:

  令旨以“大功之末可得冠子嫁女,不得自冠自嫁。”推以《记》文,窃犹致惑。 案嫁冠之礼,本是父之所成,无父之人,乃可自冠。故称大功小功,并以冠子嫁子 为文;非关惟得为子,己身不得也。小功之末,既得自嫁娶,而亦云“冠子娶妇”, 其义益明。故先列二服,每明冠子嫁子,结于后句,方显自娶之义。既明小功自娶, 即知大功自冠矣,盖是约言而见旨。若谓缘父服大功,子服小功,小功服轻,故得 为子冠嫁,大功服重,故不得自嫁自冠者,则小功之末,非明父子服殊,不应复云 “冠子嫁子”也。若谓小功之文言己可娶,大功之文不言己冠,故知身有大功,不 得自行嘉礼,但得为子冠嫁。窃谓有服不行嘉礼,本为吉凶不可相干。子虽小功之 末,可得行冠嫁,犹应须父得为其冠嫁。若父于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是于吉凶 礼无碍;吉凶礼无碍,岂不得自冠自嫁?若自冠自嫁于事有碍,则冠子嫁子宁独可 通?今许其冠子而塞其自冠,是琛之所惑也。

  又令旨推“下殇小功不可娶妇,则降服大功亦不得为子冠嫁”。伏寻此旨,若 谓降服大功不可冠子嫁子,则降服小功亦不可自冠自娶,是为凡厥降服大功小功皆 不得冠娶矣。《记》文应云降服则不可,宁得惟称下殇?今不言降服,的举下殇, 实有其义。夫出嫁出后,或有再降,出后之身,于本姊妹降为大功;若是大夫服士, 又以尊降,则成小功。其于冠嫁,义无以异。所以然者,出嫁则有受我,出后则有 传重,并欲薄于此而厚于彼,此服虽降,彼服则隆。昔实期亲,虽再降犹依小功之 礼,可冠可嫁。若夫期降大功,大功降为小功,止是一等,降杀有伦,服末嫁冠, 故无有异。惟下殇之服,特明不娶之义者,盖缘以幼稚之故。夭丧情深,既无受厚 佗姓,又异传重彼宗,嫌其年稚服轻,顿成杀略,故特明不娶,以示本重之恩。是 以凡厥降服,冠嫁不殊;惟在下殇,乃明不娶。其义若此,则不得言大功之降服, 皆不可冠嫁也。且《记》云“下殇小功”,言下殇则不得通于中上,语小功则不得 兼于大功。若实大小功降服皆不冠嫁,上中二殇亦不冠嫁者,《记》不得直云“下 殇小功则不可”。恐非文意。此又琛之所疑也。

  遂从琛议。

  迁员外散骑常侍。旧尚书南坐,无貂;貂自琛始也。顷之,迁御史中丞,参礼 仪事如先。琛家产既豊,买主第为宅,为有司所奏,坐免官。俄复为尚书左丞,迁 给事黄门侍郎,兼国子博士,未拜,改为通直散骑常侍,领尚书左丞,并参礼仪事。 琛前后居职,凡郊庙诸仪,多所创定。每见高祖,与语常移晷刻,故省中为之语曰: “上殿不下有贺雅。”琛容止都雅,故时人呼之。迁散骑常侍,参礼仪如故。

  是时,高祖任职者,皆缘饰奸谄,深害时政,琛遂启陈事条封奏曰:

  臣荷拔擢之恩,曾不能效一职;居献纳之任,又不能荐一言。窃闻“慈父不爱 无益之子,明君不畜无益之臣”,臣所以当食废飧,中宵而叹息也。辄言时事,列 之于后。非谓谋猷,宁云启沃。独缄胸臆,不语妻子。辞无粉饰,削槁则焚。脱得 听览,试加省鉴。如不允合,亮其戆愚。

  其一事曰:今北边稽服,戈甲解息,政是生聚教训之时,而天下户口减落,诚 当今之急务。虽是处雕流,而关外弥甚,郡不堪州之控总,县不堪郡之裒削,更相 呼扰,莫得治其政术,惟以应赴征敛为事。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或依于大姓, 或聚于屯封,盖不获已而窜亡,非乐之也。国家于关外赋税盖微,乃至年常租课, 动致逋积,而民失安居,宁非牧守之过?东境户口空虚,皆由使命繁数。夫犬不夜 吠,故民得安居。今大邦大县,舟舸衔命者,非惟十数;复穷幽之乡,极远之邑, 亦皆必至。每有一使,属所搔扰;况复烦扰积理,深为民害。驽困邑宰,则拱手听 其渔猎;桀黠长吏,又因之而为贪残。纵有廉平,郡犹掣肘。故邑宰怀印,类无考 绩,细民弃业,流冗者多,虽年降复业之诏,屡下蠲赋之恩,而终不得反其居也。

  其二事曰:圣主恤隐之心,纳隍之念,闻之遐迩,至于翾飞蠕动,犹且度脱, 况在兆庶。而州郡无恤民之志,故天下颙颙,惟注仰于一人,诚所谓“爱之如父母, 仰之如日月,敬之如鬼神,畏之如雷霆”。苟须应痛逗药,岂可不治之哉?今天下 宰守所以皆尚贪残,罕有廉白者,良由风俗侈靡。使之然也。淫奢之弊,其事多端, 粗举二条,言其尤者。夫食方丈于前,所甘一味。今之燕喜,相竞夸豪,积果如山 岳,列肴同绮绣,露台之产,不周一燕之资,而宾主之间,裁取满腹,未及下堂, 已同臭腐。又歌姬儛女,本有品制,二八之锡,良待和戎。今畜妓之夫,无有等秩, 虽复庶贱微人,皆盛姬姜,务在贪污,争饰罗绮。故为吏牧民者,竞为剥削,虽致 赀巨亿,罢归之日,不支数年,便已消散。盖由宴醑所费,既破数家之产;歌谣之 具,必俟千金之资。所费事等丘山,为欢止在俄顷。乃更追恨向所取之少,今所费 之多。如复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其余淫侈,著之凡百,习以成俗,日见滋 甚,欲使人守廉隅,吏尚清白,安可得邪!今诚宜严为禁制,道之以节俭,贬黜雕 饰,纠奏浮华,使众皆知,变其耳目,改其好恶。夫失节之嗟,亦民所自患,正耻 不及群,故勉强而为之,苟力所不至,还受其弊矣。今若厘其风而正其失,易于反 掌。夫论至治者,必以淳素为先,正雕流之弊,莫有过俭朴者也。

  其三事曰:圣躬荷负苍生以为任,弘济四海以为心,不惮胼胝之劳,不辞癯瘦 之苦,岂止日昃忘饥,夜分废寝。至于百司,莫不奏事,上息责下之嫌,下无逼上 之咎,斯实道迈百王,事超千载。但斗筲之人,藻棁之子,既得伏奏帷扆,便欲诡 竞求进,不说国之大体。不知当一官,处一职,贵使理其紊乱,匡其不及,心在明 恕,事乃平章。但务吹毛求疵,擘肌分理,运挈瓶之智,徼分外之求,以深刻为能, 以绳逐为务,迹虽似于奉公,事更成其威福。犯罪者多,巧避滋甚,旷官废职,长 弊增奸,实由于此。今诚愿责其公平之效,黜其谗愚之心,则下安上谧,无侥幸之 患矣。

  其四事曰:自征伐北境,帑藏空虚。今天下无事,而犹日不暇给者,良有以也。 夫国弊则省其事而息其费,事省则养民,费息则财聚,止五年之中,尚于无事,必 能使国豊民阜。若积以岁月,斯乃范蠡灭吴之术,管仲霸齐之由。今应内省职掌, 各检其所部。凡京师治、署、邸、肆应所为,或十条宜省其五,或三条宜除其一; 及国容、戎备,在昔应多,在今宜少。虽于后应多,即事未须,皆悉减省。应四方 屯、传、邸、治,或旧有,或无益,或妨民,有所宜除,除之;有所宜减,减之。 凡厥兴造,凡厥费财,有非急者,有役民者;又凡厥讨召,凡厥征求,虽关国计, 权其事宜,皆须息费休民。不息费,则无以聚财;不休民,则无以聚力。故蓄其财 者,所以大用之也;息其民者,所以大役之也。若言小事不足害财,则终年不息矣; 以小役不足妨民,则终年不止矣。扰其民而欲求生聚殷阜,不可得矣。耗其财而务 赋敛繁兴,则奸诈盗窃弥生,是弊不息而其民不可使也,则难可以语富强而图远大 矣。自普通以来,二十余年,刑役荐起,民力雕流。今魏氏和亲,疆埸无警,若不 及于此时大息四民,使之生聚,减省国费,令府库蓄积,一旦异境有虞,关河可扫, 则国弊民疲,安能振其远略?事至方图,知不及矣。

  书奏,高祖大怒,召主书于前,口授敕责琛曰:

  謇謇有闻,殊称所期。但朕有天下四十余年,公车谠言,见闻听览,所陈之事, 与卿不异,常欲承用,无替怀抱,每苦倥偬,更增惛惑。卿珥貂纡组,博问洽闻, 不宜同于郤茸,止取名字,宣之行路。言“我能上事,明言得失,恨朝廷之不能用”。 或诵《离骚》“荡荡其无人,遂不御乎千里”。或诵《老子》“知我者希,则我贵 矣”。如是献替,莫不能言,正旦虎樽,皆其人也。卿可分别言事,启乃心,沃朕 心。

  卿云“今北边稽服,政是生聚教训之时,而民失安居,牧守之过”。朕无则哲 之知,触向多弊,四聪不开,四明不达,内省责躬,无处逃咎。尧为圣主,四凶在 朝;况乎朕也,能无恶人?但大泽之中,有龙有蛇,纵不尽善,不容皆恶。卿可分 明显出:某刺史横暴,某太守贪残,某官长凶虐;尚书、兰台,主书、舍人,某人 奸猾,某人取与,明言其事,得以黜陟。向令舜但听公车上书,四凶终自不知,尧 亦永为暗主。

  卿又云“东境户口空虚,良由使命繁多”,但未知此是何使?卿云“驽困邑宰, 则拱手听其渔猎;桀黠长吏,又因之而为贪残”,并何姓名?廉平掣肘,复是何人? 朝廷思贤,有如饥渴,廉平掣肘,实为异事。宜速条闻,当更擢用。凡所遣使,多 由民讼,或复军粮,诸所飚急,盖不获已而遣之。若不遣使,天下枉直云何综理? 事实云何济办?恶人日滋,善人日蔽,欲求安卧,其可得乎!不遣使而得事理,此 乃佳事。无足而行,无翼而飞,能到在所;不威而伏,岂不幸甚。卿既言之,应有 深见,宜陈秘术,不可怀宝迷邦。

  卿又云:守宰贪残,皆由滋味过度。贪残糜费,已如前答。汉文虽爱露台之产, 邓通之钱布于天下,以此而治,朕无愧焉。若以下民饮食过差,亦复不然。天监之 初,思之已甚。其勤力营产,则无不富饶;惰游缓事,则家业贫窭。勤修产业,以 营盘案,自己营之,自己食之,何损于天下?无赖子弟,惰营产业,致于贫窭,无 可施设,此何益于天下?且又意虽曰同富,富有不同:悭而富者,终不能设;奢而 富者,于事何损?若使朝廷缓其刑,此事终不可断;若急其制,则曲屋密房之中, 云何可知?若家家搜检,其细已甚,欲使吏不呼门,其可得乎?更相恐胁,以求财 帛,足长祸萌,无益治道。若以此指朝廷,我无此事。昔之牲牢,久不宰杀,朝中 会同,菜蔬而已,意粗得奢约之节。若复减此,必有《蟋蟀》之讥。若以为功德事 者,皆是园中之所产育。功德之事,亦无多费,变一瓜为数十种,食一菜为数十味, 不变瓜菜,亦无多种,以变故多,何损于事,亦豪芥不关国家。如得财如法而用, 此不愧乎人。我自除公宴,不食国家之食,多历年稔,乃至宫人,亦不食国家之食, 积累岁月。凡所营造,不关材官,及以国匠,皆资雇借,以成其事。近之得财,颇 有方便,民得其利,国得其利,我得其利,营诸功德。或以卿之心度我之心,故不 能得知。所得财用,暴于天下,不得曲辞辩论。

  卿又云女妓越滥,此有司之责,虽然,亦有不同:贵者多畜妓乐,至于勋附若 两掖,亦复不闻家有二八,多畜女妓者。此并宜具言其人,当令有司振其霜豪。卿 又云:“乃追恨所取为少,如复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勇怯不同,贪廉各 用,勇者可使进取,怯者可使守城,贪者可使捍御,廉者可使牧民。向使叔齐守于 西河,岂能济事?吴起育民,必无成功。若使吴起而不重用,则西河之功废。今之 文武,亦复如此。取其搏噬之用,不能得不重更任,彼亦非为朝廷为之傅翼。卿以 朝廷为悖,乃自甘之,当思致悖所以。卿云“宜导之以节俭”。又云“至治者必以 淳素为先”。此言大善。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朕 绝房室三十余年,无有淫佚。朕颇自计,不与女人同屋而寝,亦三十余年。至于居 处不过一床之地,雕饰之物不入于宫,此亦人所共知。受生不饮酒,受生不好音声, 所以朝中曲宴,未尝奏乐,此群贤之所观见。朕三更出理事,随事多少,事少或中 前得竟,或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日常一食,若昼若夜,无有定时。疾苦之日,或 亦再食。昔要腹过于十围,今之瘦削裁二尺余,旧带犹存,非为妄说。为谁为之? 救物故也。《书》曰:“股肱惟人,良臣惟圣。”向使朕有股肱,故可得中主。今 乃不免居九品之下,“不令而行”,徒虚言耳。卿今慊言,便罔知所答。

  卿又云“百司莫不奏事,诡竞求进”。此又是谁?何者复是诡事?今不使外人 呈事,于义可否?无人废职,职可废乎?职废则人乱,人乱则国安乎?以咽废飧, 此之谓也。若断呈事,谁尸其任?专委之人,云何可得?是故古人云:“专听生奸, 独任成乱。”犹二世之委赵高,元后之付王莽。呼鹿为马,卒有阎乐望夷之祸,王 莽亦终移汉鼎。

  卿云“吹毛求疵”,复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复是何人乎?事及 “深刻”“绳逐”,并复是谁?又云“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 “国容戎备”,何者宜省?何者未须?“四方屯传”,何者无益?何者妨民?何处 兴造而是役民?何处费财而是非急?若为“讨召”?若为“征赋”?朝廷从来无有 此事,静息之方复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闻。

  卿云“若不及于时大息其民,事至方图,知无及也”。如卿此言,即时便是大 役其民,是何处所?卿云“国弊民疲”,诚如卿言,终须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语。 夫能言之,必能行之。富国强兵之术,急民省役之宜,号令远近之法,并宜具列。 若不具列,则是欺罔朝廷,空示颊舌。凡人有为,先须内省,惟无瑕者,可以戮人。 卿不得历诋内外,而不极言其事。伫闻重奏,当复省览,付之尚书,班下海内,庶 乱羊永除,害马长息,惟新之美,复见今日。

  琛奉敕,但谢过而已,不敢复有指斥。

  久之,迁太府卿。太清二年,迁云骑将军、中军宣城王长史。侯景举兵袭京师, 王移入台内,留琛与司马杨曒守东府。贼寻攻陷城,放兵杀害,琛被枪未至死,贼 求得之,轝至阙下,求见仆射王克、领军硃异,劝开城纳贼。克等让之,涕泣而止, 贼复轝送庄严寺疗治之。明年,台城不守,琛逃归乡里。其年冬,贼进寇会稽,复 执琛送出都,以为金紫光禄大夫。后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礼讲疏》、《五经滞义》及诸仪法,凡百余篇。

  子诩,太清初,自仪同西昌侯掾,出为巴山太守,在郡遇乱卒。

  陈吏部尚书姚察云:夏侯胜有言曰:“士患不明经术;经术明,取青紫如拾地 芥耳。”硃异、贺琛并起微贱,以经术逢时,致于贵显,符其言矣。而异遂徼宠幸, 任事居权,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及延寇败国,实异之由。祸难既彰,不明其 罪,至于身死,宠赠犹殊。罚既弗加,赏亦斯滥,失于劝沮,何以为国?君子是以 知太清之乱,能无及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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