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热火

新元史·列传· 列女中

  白氏 胡孝女 任仲文妻林氏 宁居斌妻独吉氏 韩筠妻刘氏 傅贺妻陈氏 刘似之妻徐氏 张氏女 高氏 李景文妻徐氏 秦闰夫妻柴氏 郑琪妻罗氏陈淑真 左幼白妻龙氏 焦士廉妻王氏 杜氏 萧氏 柯节妇 月娥丁氏 钟节妇 刘冀之 义烈女朵那 韩氏女 胡妙端 梁王女阿〈礻盖〉公主 女僧奴 脱脱怀氏 辛瑜妻傅氏 史五妻徐氏 张春儿 秦笔妻 吴妙宁 孔胥妻周氏 张贞 吴良正 贾善妻宋新 何妇贺氏 费元璓 杨节妇吴氏 陆焘妇赵氏 徐谢氏 李氏 黄元圭妻俞氏 谢氏 赵氏 林克成妻陈氏 刘公翼妻萧氏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绩纴以供日膳。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胡孝女泰,海盐人,匠氏女也。母沈氏,患手足挛,积年不愈。家人侍疾者咸厌倦,泰旦夕奉盥栉。溲矢起卧,必抱扶之。兄娶妻,与母析居。泰遂及其婿,留母家以养母。至顺间,岁荐饥,泰夜佣作织纴以养母,至翦发鬻之以赡不足。闻郡人戴甲母有疾,刲胸内疗之得差,一日俟家人出,即引刃刲胸肉,杂他肉以进,因病创,沈氏年且七十病如故,泰侍疾三十余年,益加谨。初,泰许嫁宋氏子,疾弗良。或谓泰宜离毁,泰不从,卒嫁之,执妇道甚谨。夫亦化其义,视外姑如母。

  又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幕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百又三岁卒。

  宁居斌妻独吉氏,杨州总管独吉礼之女。居斌,河内人,为枢密院断事官,卒于京师。独吉氏扶其丧归河内,庐墓下三年,礼部旌其门曰“贞节独吉氏之门,”表其坊曰:“贞节坊。”

  又,韩筠妻刘氏,绛州正平人。筠父病,碾药石坠伤足,竟中风死。刘氏抚一子、一女皆成立。筠死时,刘氏年二十七,嫠居六十年乃卒。礼部旌之。

  傅贺妻陈氏,东阳人。贺卒,陈氏年二十四,家贫,以纺绩养其姑三年。姑又卒,陈氏哀毁逾常,内外因怜其无子而贫,劝之改适。陈氏矢于众曰:“吾宁饿死,不肯幸生。”逾五年,奉舅姑与贺之柩而葬之,以从子为贺嗣,乡党贤之。

  又,刘似之妻徐氏,兰溪人。归似之逾年,有孕,而似之卒。俄举一男,名潜。徐氏泣而誓曰:“刘氏之家,幸而不坠,吾敢有二心乎!”潜生二子、一女,亦早卒。姑妇俱以节行为乡人所重。

  张氏女,高邮人。贼陷高邮,知女有姿,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壁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以女行,女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道旁空舍,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死,彼焚其舍矣。”其精爽如此。

  李景文妻徐氏,然彩鸾,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

  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匿山谷。贼至,持刀欲害嗣源,徐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义女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影形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抚养如己出。未几,柴氏有一子。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织,遣二子就学。

  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所掠,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县人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为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前免其长子,次子亦得不死。二十四年,有司旌其门,并复其家。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大家,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国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

  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戈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厉令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持年二十九。

  陈淑真,富州陈璧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该寇龙兴,淑真见邻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泣曰:“吾绝弦于斯矣。”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乃知自投湖,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射杀之。衣带有刺绣字,词曰:“海水群飞,不二其行。湖水澹澹,之子澄清。视刃视怡,见衣见清。”

  左幼白妻龙氏,永新人。幼曰少负才名,以父荫为江西广济库使,后至元丁发丑卒于军。龙氏年二十九,即翦发,勺水不入口。柩至,迎于十里外,徒跣号痛,亲挽舟以前,哭奠五年,不离几席。尝折海榴一枝,插瓶,供几上,旬日视之,根枿勃然。邻妇感慕,皆效节不嫁。翰林承旨欧阳玄为书“榴萱”二字以表之。子二人,善咏,皆力学世其家。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绍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此我死所,非藏金所也。”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陷济南,萧氏自缢死。

  柯节妇陈氏,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城,陈氏为贼所执,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邪?”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旁。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异敛之。

  月娥,丁氏,西域人孝子丁鹤年之姊,少聪慧,通经史。及长,归葛通甫。冢妇卢,见月娥德逾于己,一日,率诸妇、诸女请曰:“愿以诸妇、诸女属之娣,幸早暮教之。”月娥告以妇道,及援引古烈女示以为则。既而豫章群盗起,城陷,月娥叹曰:“吾生簪组世家,其忍出犬彘下邪!”遂抱所生女赴水死。诸妇、诸女咸曰:“彼之死,必安于义,吾可幸生乎!”亦相与死水中,凡九人。时夏暑,尸七日不沈,颜色如生。郡人骇异,议曰:“十节同志,死不可异圹。”乃于故居之南黄池里作巨穴,同葬焉,题其石曰:“十节墓”。

  钟节妇,宜阳黄氏女。年十六,为钟秉敬妻。秉敬义议昭,雄勇。当红巾贼起,乡民赖保全者数万户。既而,贼大至,父子战死。贼闻妇美,将强室之,以兵躏其里。妇随里民匿石洞中,曰:“汝等同祸,以我故。然义不可令乡里同死,吾当自为计。”遂出临小石潭,怒自投潭中。众遽救,幸不死。乃诳贼曰:“投潭中死矣。”贼大怒曰:“死以其首至。”众惧,无计。或曰:“婢雪儿有貌,可令之代。”众然之,乃饰婢使出拜,曰:“此钟相公女也,愿献之将军。”贼喜,拥之去,号曰娘子。妇得免,然竟以悸卒。

  刘冀之,衡水曹泰才之妻也。年十二,通古文《孝经》,见小学书,固请读之,母不许。一日,闻诸兄诵内,则至,姆教,婉娩听从。复请于母,曰:“此亦女子事。”遂通经义。及笄,适泰才。红巾陷河朔,曹故大家,避后县西聊城村。贼掩至,见刘美,驱之去。刘曰:“女人从一而终,二夫且不可,况贼乎!”贼乃出金珠置前,被以文绮,刘手裂之。贼拥上马,坠地者数四。贼怒,绳其项,系马后曳之。刘以爪据地,头触石流血,骂贼死。

  义烈女朵那者,杭州畏兀家女奴也。至正中,寇陷杭,至其家无所得,乃反接主妇柱下,拔刀砺颈上,诸婢皆散走。女独身覆主妇,请代死,且谓贼曰:“汝利吾财,岂利杀人哉?凡家之货宝,皆我所掌,主母固弗知。若免主母死,我当悉与汝不吝。”寇解主妇缚,女乃出金玉等置堂上,寇争相攫取。已而又欲污之,女持刀自刎曰:“我主二千石,我誓不奴他姓,况汝贼乎?”贼舍之去,女泣拜主妇曰:“妾受命主管钥,今全身而失主人之财物,非义也。”遂自杀,人莫不难其义烈。

  韩氏女,保宁人。年十七,遭明玉珍兵乱,韩为所掠。乃伪为男子服。既而果被获,隶军中。七年后,从玉珍兵攻云南,遇其叔父,赎归成都。适尹氏,犹处子也。人皆称为韩贞女。

  胡妙端,嵊县人,适剡溪祝氏。至正二十年春,为苗军掠至金华,义不受辱。乘间啮指血,题诗壁上,赴水死。苗帅服其节,为立庙祀之。邑人颜曰烈女庙。

  梁王女阿〈礻盖〉公主,大理段功妻也。功初袭为蒙化知府。明玉珍自蜀分兵攻云南,梁王及行省官皆走。功独进兵败之。梁王深德功,以公主妻之,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功自是不肯归。

  或谮之梁王曰:“段平章心叵测,盍早图之。”梁王密召公主,谓曰:“功志不灭我不已,今付汝孔雀胆,乘便可毒之。”主潸然,私语功曰:“我父忌阿奴,愿与阿奴西归。”因出毒示之,功不听。明日,邀功东寺演梵,阴令番将格杀之。

  公主闻变,大哭,欲自尽。王防卫甚密。因悲愤作诗曰:“吾家住在雁门深,一片闲云列滇海。心悬明月照青天,青天不语今三载。欲随明月到苍山,误我一生路里彩。吐噜吐噜段阿奴,施宗施秀同奴歹。云片波潾不见人,押不卢花颜色改。肉屏独坐细思量。西山铁立霜潇洒。”竟死。

  功女僧奴,将适建昌阿黎氏,出手刺绣文旗,属功子宝曰:“我自束发,闻母称父冤。限非男子,不能报,此旗所以识也。”人皆敬其志节。

  脱脱怀氏,枢密副使燕帖木儿妻。明兵入云南,燕帖木儿败,驰归。氏闭门不纳曰:“尔受梁王厚恩,兵败不死,何以见为?”乃鸩其二子、一女、命侍者曰:“我死,尔举火焚屋,毋令辱我。”遂饮鸩卒。

  辛瑜妻傅氏,诸既人。瑜以军兴期会迫死道上。傅匍伏抱尸归,号泣三日夜。尸有腐气,犹依尸呵舐,冀复苏。已入棺,至啮其棺成穴。及葬,投身圹中。母强挽之出,嘱侍婢谨视之。阅数日,给婢具汤沐。既而,失所在。明日,婢汲井,见二足侄植井中,乃傅也。

  又史五妻徐氏,定远人。五为义兵百夫长,兵至,五战死。氏求夫积尸中,莫能识。以口吮血,辨验得实,载之归。治大棺,将殓,乃沐浴自经其侧。

  张春儿,叶县军士李青妻也。青临阵负伤归,曰:“吾殆矣,汝可善事后人。”春儿截发示信曰:“妾生寒门,颇晓大义,君勿扰。”比青卒,哭之,垢面流血。旋谕匠者造大棺,尽纳夫之衣服。匠如其言。将敛,春儿自经庭下。家人共殡之。

  秦笔妻,江阴人,失其姓氏。笔遭乱,挈妻依同郡朱判官璚居吴中。笔病卒,贫无以敛璚为具棺衾,且思所以恤养其妻。其妻泣谢曰:“良人以艺游搢绅间,《诗》》《书》礼义之教,妾亦尝与闻矣。妾以未亡故,累乡长者,其如义何?”璚加慰之。夜哭益哀,自经死。璚为合葬,而肯其墓。

  吴妙宁,上海人。年二十一,赘同里张氏子。邑大姓,以叛党连坐其父,妙宁泣曰:“吾父苟无地为解,族其赤矣。吾不遄死,祸延良人,悔孰甚!”即投缳死。俄征系吏至,闻已没,唶异而去。时人为之谣曰:“红羊年,黑鼠月,张妇吴,俨遗烈。九山风酸泖波血,二气舛错愁云结,一树梅花惊飘雪。

  孔胥妻周芙,江阴人。孔素无乡曲誉,众以通贼诉于官。胥度不免,密书与妻早为计,庶免军配。周神色不乱,言笑平常。乃具酒馔祭舅姑,延亲戚剧饮。是夕,素服自缢死。

  张贞,建康张叙女,嫁海县周曹,坐法下狱瘐死。先是,贞在徒籍中,惧配军,投秦淮河而死。及周尸过秦淮河,贞涌浮水上,而如生。人皆曰:“此张训导女也。”闻者哀之。

  吴良正,义乌儒家女。姑嗜酒,家固贫,必力致之。姑醉,乃已。姑座未殡,贼至,家人悉窜。吴独侍侧,人呼曰:“汝不爱头。”吴曰:“姑未殡,妾就刃下,死不悔。”抚棺长恸。兵义之,释去。

  又有乌伤里贾善妻宋新,性沉默。家饶于赀,平日事贾甚谨。明兵驻兰溪,贾携新避浦阳城窦山乡。无赖乘时肆掠,俄突至,新惧侵己,掷袖银于地,掷投绝涧死。

  何妇贺氏,永新州人。蕲兵陷吉安,杀其夫,将污之。贺曰:“妾闻师令严,淫虐者斩以徇,汝独不惧死乎?”兵以言诸帅,帅义聘焉。届期,帅且至,贺闭户不纳,啮指血,题诗曰:“泾渭难分清与浊,妾身不死死红巾。孤儿尚忍更他姓,烈女何曾事二人!白刃自挥心似铁,黄泉欲到骨如银。荒村日落猿啼处,过客闻之亦怆神。”遂引刃,自断其喉,犹端坐不仆。帅排户入,见之惊去。

  费元璓,上海人,江阴知事杨州朱道存妻。先是,江阴乱,元璓依父居松江。苗军掠郡城内,苗军手刃将入犯之,元璓叱曰:“我夫见勤王事,汝辈奚敢犯我!”投钗珥于地,苗攫之去。既而苗沓至,欲驱迫就道。元璓度不免,乃攀堂楹厉声曰:“苗狗母辱我!”遂遇害。斥入楹木,血沁于指。

  杨节妇吴氏,湖州人。年二十五,有殊色。至天丙午秋,明兵逼湖州,吴自度必不免,乃携二子投苕水中。逾月,城破,父媪见其母子并浮水上,咸嗟异焉。

  陆焘妻赵氏,印县人。焘与赵隐居瓢湖,兵猝至,焘夫妇舍舟登岸。兵逼之,伤刃者三,遂仆淖中。赵跃投淖同死。

  徐谢氏,名蠲,松江宦家女。素凝重,不妄言笑。苗兵毁掠,谢从夫逃,适与苗遇,驱之行。时里闬少艾被絷者相属。谢阻板桥,遽厉声曰:“桥有柱我,侬趋救可乎!”苗怒斫其肩,以号于众。既而悔曰:“彼乌泾之清济也。”相与唶唶而去。

  李氏,行军镇抚彭九万妻,吉水人。至正戊申,五溪苗突入城,李及其子友谅皆被执。驱之行,不从;肋以刃,不动。问所求,李曰:“我命妇也,有死而已。”因语友谅曰:“刎无刃,经无索,奈何?”谅曰:“当激贼怒,以就死。”李乃极口大骂,苗怒杀之。

  有赵氏妇者,抱婴儿匿县学中,苗强污之,不可,死于礼殿南。血模糊,影留殿阶不灭,铲去复存。后人立石以志其处。

  又黄元珪妻俞氏,山阴人。贼火其庐,将拥氏去。氏跃入火中死。

  同时谢氏,为张弥远妻,亦遭兵执,不屈而死。

  林克成妻陈氏,福宁人。至正末,兵乱,陈氏奉姑匿山洞中。后潜依母家,收克成一家遗骸葬之。时年二十四,母欲其改适,陈氏泣曰:“弃幼稚而改嫁,吾必不为也。”于是养姑抚子,卒存林氏之后。有司旌之。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兵至,萧氏曰:“妾誓先死。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亡何,城陷,萧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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