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余

(东汉末年官吏)
应余(?-218年),字子正,天姿方毅,志尚仁义,官至南阳郡功曹。建安二十三年(218年),为保护太守东里衮,死于侯音叛乱中。其孙应伦,蒙祖父功绩,于甘露三年(258年)受到曹魏任命。
  • 全 名应余
  • 子正
  • 所处时代东汉
  • 逝世日期2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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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应余字子正,天姿方毅,志尚仁义。
    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应余担任南阳郡功曹。当时吴地的孙权、蜀地的刘备二人不肯臣服曹操,战场形势难以预料。宛城守将侯音煽动山民反叛曹操,占据了城池发动叛乱。在此扰攘之际,应余与太守东里衮逃窜出城。侯音知道后,立刻派遣骑兵追杀他们,追兵在离城十里的地方追上了应余、东里衮二人,就拿箭射向东里衮,箭如雨下。应余用身体为东里衮挡箭,身受七创,对着追兵说:“侯音为人猖狂狡诈,作乱成为凶逆,现在曹公的大军马上就要到来,他马上就要被诛杀。我始终相信你们本是良善之人,素来没有向恶之心,现在应当思考怎样弃恶从善,为什么还要听从他的指挥?我用自己的身体生命替代太守,已经受了重创,如果我的一死能保全太守,即使是死了也没有遗恨了。”说完仰天嚎啕大哭,血泪俱下。追兵见他忠义刚烈,就饶了东里衮的性命,只将他捉拿了回去。追兵离开不久之后,应余的生命也到了尽头。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征南将军曹仁讨平侯音,上表应余的义行事迹,并为他修祭醊。曹操听闻了应余的事迹后,难过叹息了很久,于是下令荆州重新修缮应余的府第,赐谷千斛。
    甘露三年(258年)六月,魏帝曹髦下诏说:“昔日南阳郡山贼扰乱,想要劫持故太守东里衮为人质,功曹应余独身一人捍卫东里衮,才使他幸免于难。而应余颠沛殒毙,杀身济君。现在特下命司徒,任命应余的孙子应伦为吏,使应余伏节的功绩受到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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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评价

    楚国先贤传》:“天姿方毅,志尚仁义。”
    曹髦:“功曹应余独身捍衮,遂免于难。余颠沛殒毙,杀身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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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籍记载

    应余的事迹主要在裴松之引用的《楚国先贤传》,详见《三国志·三少帝纪》的甘露三年(258年)。
    三国志·卷四·魏书四·三少帝纪第四·裴松之注》
参考资料
  • 1.裴松之注《三国志 卷四 魏书四 三少帝纪第四》:【楚国先贤传曰:余字子正,天姿方毅,志尚仁义,建安二十三年为郡功曹。是时吴、蜀不宾,疆埸多虞。宛将侯音扇动山民,保城以叛。余与太守东里衮当扰攘之际、迸窜得出。音即遣骑追逐,去城十里相及,贼便射衮,飞矢交流。余前以身当箭,被七创,因谓追贼曰:"侯音狂狡,造为凶逆,大军寻至,诛夷在近。谓卿曹本是善人,素无恶心,当思反善,何为受其指挥?我以身代君,以被重创,若身死君全,陨没无恨。"因仰天号哭泣涕,血泪俱下。贼见其义烈,释衮不害。贼去之后,余亦命绝。征南将军曹仁讨平音,表余行状,并脩祭醊。太祖闻之,嗟叹良久,下荆州复表门闾,赐谷千斛。衮后为于禁司马,见魏略游说传。】
  • 2.《三国志 卷四 魏书四 三少帝纪第四》:六月丙子,诏曰:"昔南阳郡山贼扰攘,欲劫质故太守东里衮,功曹应余独身捍衮,遂免於难。余颠沛殒毙,杀身济君。其下司徒,署余孙伦吏,使蒙伏节之报。"
应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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