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仪

(五代后期至北宋初年大臣、学者)
窦仪(914年—966年),字可象,蓟州渔阳(今天津市蓟县)人,右谏议大夫窦禹钧长子。五代后期至北宋初年大臣、学者。
后晋时期,窦仪登进士第,任景延广僚属。仕于后汉、后周两朝,历任右补阙、翰林学士、端明殿学士等职。北宋建立后,官至工部尚书兼判大理寺事,后改任礼部尚书。乾德四年(966年)去世,年五十三。获赠右仆射。
窦仪因学问优博、通晓典故而受宋太祖器重。曾奉命主撰《建隆重定刑统》(即《宋刑统》)三十卷、《建隆编敕》四卷。
  • 本 名窦仪
  • 可象
  • 所处时代北宋
  • 民族汉族
  • 出生日期914年
  • 逝世日期966年
  • 主要作品《建隆重定刑统》《建隆编敕》
  • 主要成就主场修订宋朝律法
  • 籍 贯蓟州渔阳
  • 官 职礼部尚书
  • 追 赠右仆射
皇帝在镜子上发现怪事,学士帮他解惑,皇帝感慨:宰相当用读书人
宋太祖将信将疑,便派人查找关于王衍的资料,事实果然如此。在了解真相后,太祖不禁由衷的感叹:“如此来看,宰相最好还是要用读书人来当!”以这件事为起点,此后宋太祖开始重用真正的读书人,而两宋期间一以贯之的“重文抑武”国策,大约也是起自这个时候。...[详细]
窦仪
0.1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