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减税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五月,江景房第二次随吴越国王
钱俶到京城向宋朝廷呈送《纳土表》,表示归顺之意,拥护统一领土的政策。这一次,江景房又奉钱俶国王的旨意,将
吴越国的地图和户籍赋册全部贡给
宋朝廷,由朝廷向全国农民分别收缴赋税。
宋朝廷在全国统一之前,各小国所收缴的赋税标准高低不一,惟独吴越国所属的江苏、浙江两地的赋税最重,每亩高达三斗,其他各小国每亩只收缴一斗。江景房对此赋税政策感到不安,感慨地说:“如果主管部门再根据这份户籍,全数收缴赋税,那么吴越农民的重重困难就无终日了。我当尽我的责任,宁可不当官,回家种田,也决不能使农民受到苛政的毒害。”江景房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那一次,他趁水路运送地图、赋籍进京之际,毅然决然地将它沉入运河水底,喂饱了鱼腹。
江景房两手空空入京,来到银台(管理司法案件的地方),投案自首。宋太宗要治江景房的死罪,幸好朝中众多大臣为江景房保奏,才免于死罪。事后被贬到小小的沁水县。
还乡隐居
江景房到沁水县任职,心情非常忧伤沉重,无意于仕途生涯,却乐意学习晋代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于是,他托病弃官还乡隐居,择地居住在桂岩村(古代常山县管辖,今属开化县封家镇),安度岁月。
江景房为民减轻负担而“沉籍”之事,直到数百年后的
元朝,才有一位名叫张枢的翰林修撰,特作《沉籍记》一文,编入《
宋史会要》一书中。这个故事流传至今,已有一千多年。
江景房弃官回乡隐居之后,仍然保持崇尚节义的精神。那时候桂岩村有一桩诉讼官司,乡民打了半年多仍没有结案,于是乡民请江景房出面帮助。他通过调查案情,辨明真伪是非,寻找人证物证,终于真相大白,为乡亲们洗去冤屈。为了感谢江景房诉讼有功,乡亲们送他金子十镒(20两为一镒),作为酬礼。他笑而不纳。乡亲们不得已,只好将这十镒金子买来一块地皮,建造一座“谢源院”,还塑造了江景房的人像,终年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