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东武阳(莘县朝城;一说生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魏文帝曹丕之弟。中国三国时期文学家,诗人,音乐家。
曹植少年早慧,年十岁余,便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亦能文,援笔立成,深受曹操宠爱,几欲立为太子,终因任性而行,饮酒无度失宠。曹操死后,曹植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之后的十几年里,多次被迫迁徙封地,初封平原侯,后徙临淄侯。曹丕、曹叡相继称帝后,屡遭迫害,创作了广为人知的《七步诗》表达当时的煎熬与愤懑。后被贬为安乡侯,又徙封陈王,最终因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郁郁死于壮年。
曹植在建安诗坛上取得比较高的成就。他在汉乐府古诗的基础上,对五言诗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现存诗七八十首,是建安诗人中最多的。前期的诗歌以《白马篇》为代表,洋溢着乐观、浪漫的情调,对前途充满了信心。后期因为生活的突变而导致诗风的转变,从以前轻松乐观、浪漫向上的情调改变为是忧虑、悲愤、抑郁和痛苦,代表有《赠白马王彪》等。除诗歌创作外,曹植的散文和辞赋写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著有《与杨德祖书》《与吴季重书》《求自试表》等历代传通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