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商

(东汉末年雍州刺史)
邯郸商(?~206年/209年)复姓邯郸,陈留人,东汉末年人物。
汉献帝建安年间(一说兴平元年)担任雍州刺史。
建安十一年(一说建安十四年)被武威太守张猛杀害。
  • 本 名邯郸商
  • 所处时代东汉末年
  • 出生地兖州陈留郡
  • 逝世日期206年或2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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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出任雍州

    邯郸商,陈留郡人,东汉末年人物。
    汉献帝时期,西方的凉州屡次出现乱事,河西诸郡又远离州治,于是上书请求另设新州。
    兴平元年(194年)六月初一(丙子),朝廷便分河西诸郡为雍州,诏令邯郸商担任雍州刺史,主管诸郡。(一说此事在建安初,见“相关争议”)
    当时武威太守空缺,朝廷任命张猛为武威太守,与邯郸商同时去西边。

    州郡不和

    初时,邯郸商与张猛同岁,经常互相欺侮,他们共同为官时又因主张不同而互相责备。后来邯郸商想诛杀张猛,被张猛察觉,便率兵攻打邯郸商。 
    邯郸商官舍在张猛附近,听闻张猛兵马到来时,吓到登上屋顶,说道:“叔威(张猛表字),你想杀我吗?但是如果我死了的事情被传出去,你也会遭灭族之祸。我希望能够和解,你看如何?”张猛呼道:“过来。”邯郸商便下去找张猛,张猛因而责备邯郸商的几个过错,说完后,让督邮看管邯郸商。督邮收捕邯郸商,将他关到官舍中。

    事泄身死

    邯郸商被张猛软禁后,谋划逃离此地,却因事情败露而被张猛杀害。时为建安十一年(206年)七月(一说为建安十四年,见“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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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争议

    担任刺史时间

    朝廷设雍州时间,《后汉书》、《后汉纪》及《资治通鉴》均称雍州设于兴平元年(194年)六月丙子,唯独《典略》称此事在建安之初。
    而《资治通鉴》称邯郸商在兴平元年雍州设立后担任首任刺史,《典略》则称邯郸商在建安年间雍州设立后担任首任刺史。
    其他史书却未记载邯郸商是否为首任雍州刺史,也未记载邯郸商担任刺史时间。

    去世时间

    后汉书》与《资治通鉴》均称邯郸商死于建安十一年(206年)七月。
    《典略》则称邯郸商死于建安十四年(2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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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籍记载

    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 裴松之注》 
    《后汉书 卷九 孝献帝纪第九》 
    资治通鉴 卷六十一》
    《资治通鉴 卷六十五》
参考资料
  • 1.《资治通鉴 卷六十一》:河西四郡以去凉州治远,隔以河寇,上书求别置州。六月,丙子,诏以陈留邯郸商为雍州刺史,典治之。
  • 2.《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裴松之注引《典略》:建安初,猛仕郡为功曹,是时河西四郡以去凉州治远,隔以河寇,上书求别置州。诏以陈留人邯郸商为雍州刺史,别典四郡。
  • 3.《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裴松之注引《典略》:时武威太守缺,诏又以猛父昔在河西有威名,乃以猛补之。商、猛俱西。
  • 4.《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裴松之注引《典略》:商治舍与猛侧近,商闻兵至,恐怖登屋,呼猛字曰:"叔威,汝欲杀我耶?然我死者有知,汝亦族矣。请和解,尚可乎?"猛因呼曰;"来。"商逾屋就猛,猛因责数之,语毕,以商属督邮。督邮录商,闭置传舍。
  • 5.《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裴松之注引《典略》:初,猛与商同岁,每相戏侮,及共之官,行道更相责望。暨到,商欲诛猛。猛觉之,遂勒兵攻商。
  • 6.《三国志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裴松之注引《典略》:督邮录商,闭置传舍。后商欲逃,事觉,遂杀之。是岁建安十四年也。
  • 7.《后汉书 卷九 孝献帝纪第九》:十一年春正月,有星孛于北斗。三月,曹操破高干于并州,获之。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雍州刺史邯郸商。
  • 8.《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六月丙子,分河西郡為雍州。
  • 9.《后汉书 卷九 孝献帝纪第九》:夏六月丙子,分凉州河西四郡为雍州。
  • 10.《资治通鉴 卷六十五》: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雍州刺史邯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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