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虑

(东汉末年大臣)
郗(Chī)虑(生卒年不详),字鸿豫,山阳郡高平县人。东汉末年大臣。
出身高平郗氏,受业于大儒郑玄。建安年间,历任侍中、光禄勋、御史大夫。曾参与构陷孔融。汉献帝时期,郗虑多次持节奉策,先后免司徒赵温官、拜曹操为魏公、收走伏皇后的玺绶。
  • 全 名郗虑
  • 鸿豫
  • 所处时代东汉
  • 民族汉族
  • 最高官职御史大夫
  • 家 世高平郗氏
  • 籍 贯兖州山阳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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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山阳名士

    郗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他年少时在郑玄门下学习,建安初担任侍中。
    《荀彧别传》记载郗虑是当世知名之士,曾受到过荀彧的引荐。
    建安六年(201年)八月辛卯日,侍中郗虑与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钟繇在宫内侍讲。

    构陷孔融

    建安十二年(207年),郗虑知道曹操对少府孔融有所不满,便以微法将孔融免官。孔融在一年后又担任太中大夫。
    建安十三年(208年)正月,司徒赵温征辟曹操之子曹丕,曹操因此上表:“温辟臣子弟,选举故不以实。”并令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赵温官。同年,曹操和孔融的关系恶化,郗虑也趁机构成其罪,最终曹操将孔融杀害。
    这一年八月二十四日,郗虑由光禄勋升任御史大夫。二十九日,太中大夫孔融就被处决。

    持节奉策

    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汉献帝刘协令御史大夫郗虑持节携带策书,拜曹操为魏公。
    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一月,皇后伏寿写给其父伏完的密信泄露,曹操大怒,令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书诏令,收走伏寿的皇后玺绶,将她带出中宫,迁往其他馆舍。曹操又令尚书令华歆作为郗虑的副手,带兵入宫收捕伏寿,伏寿紧闭门户匿藏墙壁中,华歆将伏寿强行牵出来。当时刘协在外殿,引郗虑于坐。伏寿披发赤脚徒步而行,哭着经过刘协面前,拉着刘协的手说道:“不能再让我活命吗?”刘协也哭道:“我也不知我的性命还能延续到何时!”又回头望着郗虑说:“郗公!天下难道有这样的事吗?”最终伏寿被曹操杀害。
    郗虑担任御史大夫时,曾征辟广平人刘劭,恰巧不久后郗虑被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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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成员

    玄孙:郗鉴,东晋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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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轶事典故

    汉献帝刘协有一次特别召见郗虑和孔融,刘协问孔融说:“鸿豫有什么特长?”
    孔融回答说:“可与他适道,但不能与他共权变。”
    郗虑举起笏板,反驳说:“孔融曾经治理北海国(今山东潍坊),政事松散,人民流散,他的权变在哪里啊!”于是郗虑与孔融开始说对方的长短,最终二人关系变得不睦。
    曹操写信劝和孔融与郗虑,说:“以前国家东迁,文举盛称鸿豫名实相副,精通经学,出于郑玄,又明晓《司马法》。鸿豫也称文举奇逸传闻,实在奇怪二位现在与过去相反。我与文举不是老朋友,和鸿豫也没有什么恩谊,然而愿人相好,不愿人有伤和睦,所以衷心希望你们协和欢好。我又明白二位是被小人离间,我作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然而抚养战士,亲身为国,对付浮华交结之徒,还有办法。”
    孔融的回信说:“我与鸿豫州里邻郡,很早就认识他。虽然曾经称赞过他的功绩美德,但只是‘厚于见私,信于为国’,而不是为他隐过掩恶,有罪不以为罪。”又说:“郗虑本是我举荐的故吏,赵衰拔荐郤縠,不轻于公叔提举的家臣。我知道您对待郗虑和我一样亲爱,训诲出自衷心。即使像惠伯、懿伯那样不和,尚且不得追念,何况我与他是旧交,怎么能自绝于贤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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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纪念

    郗虑墓位于许昌市东20公里张潘乡郄庄,南与张潘故城相望,墓高3.5米,围100米, 占地900平方米,现保存完整。郗虑,为东汉末年人物,汉献帝近臣,官至御史大夫,葬此。村中郄姓皆其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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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形象

    小说《三国演义》中,郗虑初登场于第40回,为御史大夫,常被孔融侮慢,怀恨在心。曹操即将南征时,孔融仰天叹道“以至不仁伐至仁,安得不败”。郗虑的家客将此言告知郗虑,郗虑趁机报告曹操,又诬陷孔融在过去指使祢衡辱骂曹操,导致孔融被杀。
    第66回,郗虑为御林将军,奉曹操之命,持节率三百甲兵入宫,收走伏皇后玺绶。华歆收捕伏皇后之后,汉献帝对着郗虑说:“郗公,天下宁有是事乎!”哭倒在地,郗虑令左右扶献帝入宫。
参考资料
  • 1.《江表传》:献帝尝特见虑及少府孔融,问融曰:“鸿豫何所优长?”融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虑举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权安在也!”遂与融互相长短,以至不睦。公以书和解之。虑从光禄勋迁为大夫。
  • 2.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一·魏书一·武帝纪第一》: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续汉书曰: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业于郑玄,建安初为侍中。虞溥江表传曰:献帝尝特见虑及少府孔融,问融曰:"鸿豫何所优长?"融曰:"可与適道,未可与权。"虑举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权安在也!"遂与融互相长短,以至不睦。公以书和解之。虑从光禄勋迁为大夫。】曰……
  • 3.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十·魏书十·荀彧荀攸贾诩传第十》:【彧别传曰:彧自为尚书令,常以书陈事,临薨,皆焚毁之,故奇策密谋不得尽闻也。是时征役草创,制度多所兴复,彧尝言于太祖曰:"昔舜分命禹、稷、契、皋陶以揆庶绩,教化征伐,并时而用。及高祖之初,金革方殷,犹举民能善教训者,叔孙通习礼仪於戎旅之间,世祖有投戈讲艺、息马论道之事,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今公外定武功,内兴文学,使干戈戢睦,大道流行,国难方弭,六礼俱治,此姬旦宰周之所以速平也。既立德立功,而又兼立言,诚仲尼述作之意;显制度於当时,扬名於后世,岂不盛哉!若须武事毕而后制作,以稽治化,於事未敏。宜集天下大才通儒,考论六经,刊定传记,存古今之学,除其烦重,以一圣真,并隆礼学,渐敦教化,则王道两济。"彧从容与太祖论治道,如此之类甚众,太祖常嘉纳之。彧德行周备,非正道不用心,名重天下,莫不以为仪表,海内英隽咸宗焉。司马宣王常称书传远事,吾自耳目所从闻见,逮百数十年间,贤才未有及荀令君者也。前后所举者,命世大才,邦邑则荀攸、锺繇、陈群,海内则司马宣王,及引致当世知名郗虑、华歆、王朗、荀悦、杜袭、辛毗、赵俨之俦,终为卿相,以十数人。取士不以一揆,戏志才、郭嘉等有负俗之讥,杜畿简傲少文,皆以智策举之,终各显名。荀攸后为魏尚书令,亦推贤进士。太祖曰:"二荀令之论人,久而益信,吾没世不忘。"锺繇以为颜子既没,能备九德,不贰其过,唯荀彧然。或问繇曰:"君雅重荀君,比之颜子,自以不及,可得闻乎?"曰:"夫明君师臣,其次友之。以太祖之聪明,每有大事,常先谘之荀君,是则古师友之义也。吾等受命而行,犹或不尽,相去顾不远邪!"】
  • 4.李贤注《后汉书·卷七十·郑孔荀列传第六十》:后操讨乌桓,【建安十二年也。】又嘲之曰:“大将军远征,萧条海外。昔肃慎不贡楛矢,丁零盗苏武牛羊,可并案也。”时年饥兵兴,操表制酒禁,融频书争之,多侮慢之辞。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又尝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内,不以封建诸侯。操疑其所论建渐广,益惮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忌正议,虑鲠大业。山阳郗虑【《续汉书》: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学于郑玄。虞溥《江表传》曰:献帝尝时见虑及少府孔融。问融曰:“鸿豫何所优长?”融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虑举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权安在?”遂与融互相长短,以至不穆。曹操以书和解之。虑从光禄勋迁御史大夫。】承望风旨,以微法奏免融官。
  • 5.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十二·魏书十二·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第十二》:【张璠汉纪曰:……太祖制酒禁,而融书啁之曰:"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尧不饮千锺,无以成其圣。且桀纣以色亡国,今令不禁婚姻也。"太祖外虽宽容,而内不能平。御史大夫郗虑知旨,以法免融官。岁馀,拜太中大夫。】
  • 6.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二·魏书二·文帝纪第二》:【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三〕(十五)年,为司徒赵温所辟。太祖表"温辟臣子弟,选举故不以实"。使侍中守光禄勋郗虑持节奉策免温官。】
  • 7.李贤注《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第九》: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赵温免。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秋七月,曹操南征刘表。八月丁未,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续汉书曰: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也。少受学于郑玄。】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 8.《后汉书·卷七十·郑孔荀列传第六十》: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
  • 9.《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操追大怒,遂逼帝废后,假为策曰:“皇后寿,得由卑贱,登显尊极,自处椒房,二纪于兹。既无任、姒徽音之美,又乏谨身养己之福,而阴怀妒害,苞藏祸心,弗可以承天命,奉祖宗。今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诏,其上皇后玺绶,退避中宫,迁于它馆。鸣呼伤哉!自寿取之,未致于理,为幸多焉。”又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勒兵入宫收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崩。
  • 10.《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二十一·王卫二刘傅传第二十一》: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也……御史大夫郗虑辟劭,会虑免,拜太子舍人,迁秘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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