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省官益俸

事件:大事记      时间:公元970年
宋初,朝廷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而且官吏俸禄低微,不足以养廉,遂使官吏贪赃枉法。
开宝三年(970)七月,太祖下诏令西川管内州县官以户口为准,裁减冗员,官吏每月增俸五千,其它州县官也应依西川为例,省官益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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